一.活動目的
社團法人臺灣穀產業發展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協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推廣米食文化,針對國中、高中職、五專一~三年級學生規劃以國產稻米或國產米穀粉為主要食材,搭配國產雜糧及在地食材製作新興米食製品(不含傳統米食、以米粒為主或含米粒原形之米飯類料理)之推廣教育活動,為強化推廣活動效益,藉由辦理2018「非米不可 創意米食競賽」,以延續教學活動的效果,並呈現教學成果。
二.辦理單位
(一) 主辦單位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
(二) 承辦單位:社團法人臺灣穀物產業發展協會
(三) 協辦單位: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餐旅管理系、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
三.參賽條件:
(一) 參賽對象:全國國中、高中職、五專一~三年級在校學生(不限國籍)。
(二) 參賽產品:
1. 初賽與全國總決賽產品需相同,違規者取消決賽獲奬資格。
2. 本次初賽及全國總決賽產品以「新興米食製品」為主題,利用(1)主要原料國產稻米或國產米穀粉,可搭(2)副食材國產雜糧、在地特色農產品或創意食材製作一項米食料理。
3. 參與評比之米食料理,須使用國內產製之稻米或米穀粉其烘焙百分比需佔50%以上(稻米、米穀粉或麵粉總百分比為100%,例:稻米或米穀粉80%+麵粉20%=100%計算,另其它副原料、內饀與裝飾物請以(稻米、米穀粉或麵粉總百分比共100%)計算其食材使用百分比)。
4. 國產稻米原料: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之稻米,包含白米、糙米、發芽米、碎米及其副產物如米糠等稱之。
5. 國產米穀粉原料:須使用於國內生產製造之米穀粉,其原料可包括白米、糙米、發芽米、碎米及細糠等經研磨成粉後稱之。另米穀粉依不同製粉方式,可分為下列四大類:
(1)熟米穀粉:將稻米經過預糊化後研磨成細粉。
(2)生米穀粉(乾磨):將稻米直接研磨成細粉。
(3)生米穀粉(半乾磨):將米浸泡後瀝乾,直接加以研磨成細粉。
(4)生米穀粉(水磨):將浸漬過的米加入大量水研磨成米漿,經脫水燥形成之粉末。
6. 國產雜糧、在地特色農產品類原料: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具地方特色之雜糧類(豆類,包含黑豆、黃豆、紅豆、綠豆、茶豆、落花生等、穀類,包含小麥、蕎麥、薏苡、臺灣藜、小米、玉米等、藷類(甘藷等)及其他類雜糧,如胡麻等)、蔬菜類、花卉類、水果類及其他特用作物等,包含其根、莖、葉、花、果實、種子或其加工產品等。
7. 建議競賽食材使用具有四章一Q(吉園圃、CAS、有機農產品、產銷履歷TGAP等標章,以及QR Code可追溯系統)之國產農特產品。
(三) 參賽方式:
1. 每一參賽隊伍以兩位為一組,不得重覆報名,並須依據其學校所在縣市為報名區別不得跨區報名。
(1) 東區:宜蘭縣、花蓮縣、臺東縣。
(2) 北區:基隆市(市)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(市)
、苗栗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。
(3) 中區: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。
(4) 南區:嘉義縣(市)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。
2. 參賽隊伍須設隊長一名為聯繫窗口。
3. 每隊均須有一或兩位指導老師(最多兩位),競賽過程中不得臨時更換指導老師及隊員。
(四) 注意事項:
1. 初賽所有製成產品之原料、食材均由參賽隊伍自行準備。
2. 進入全國總決賽之隊伍補助材料及經費如下:
(1)補助每隊主要原料稻米或米穀粉,試作及競賽當日之使用量,稻米或米穀粉之合計總量不得超過6公斤,由本會將依各隊填報「原料寄送申請表」內容,於10月底前統一寄出,其餘競賽食材請參賽隊伍自行準備。
(2)補助每隊「材料及物品費」新台幣2,000元整,限購買展示用器皿及競賽食材,金額超過者不予補助。統一發票、免用統一發票等購買證明,請務必留存「正本」,並於競賽當日攜帶至會場繳交於工作人員,以利後續核銷作業(統一編號另行通知)。
3. 請將具有四章一Q(吉園圃、CAS、有機農產品、產銷履歷TGAP等標章,以及QR Code可追溯系統)之國產農特產品拍照後放至「附件四-原料標章照片」。
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7年09月26日(三)17:00止。
圖片來源:Yahoo新聞
詳情請參考下列附件簡章...